提出如下問題:
假如2021年10月公對公轉一筆材料款,但是10月份沒有收到進項票,但是公司想把這筆材料款入10月成本,會計分錄要怎么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上月的暫估入帳,在下月初全額沖回,下月來發票的按實際金額重新作正常帳務處理.
如有多項暫估入庫并不能在下月取得實際結算票據的,建議設置平行式明細帳核算.
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貨款,收到部分貨款的發票實務中可能會存在一筆貨款分批開具發票的情形.對于已經開具發票的部分原材料可憑發票入賬,期末只暫估尚未開具發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價格.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
收到發票
借:原材料(紅字)
借:原材料(材料采購)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