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我公司原股東為法人公司100%持股并全部實繳,現無償將全部股東贈與多名員工,請問原股東公司及接受的員工會涉及到哪些稅金。具體需要怎樣辦理
2、另一公司原股東為自然人,并全部實繳。現也無償贈與多名員工,請問原股東及現股東涉及到的稅金有哪些。需要哪些手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法人股東應按轉讓股權進行處理,繳納所得稅,接受的員工應按以下規定分別納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5〕35號
一、關于員工股票期權所得征稅問題
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該企業員工的股票期權所得,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企業員工股票期權(以下簡稱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規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業員工的一項權利,該權利允許被授權員工在未來時間內以某一特定價格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
上述“某一特定價格”被稱為“授予價”或“施權價”,即根據股票期權計劃可以購買股票的價格,一般為股票期權授予日的市場價格或該價格的折扣價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設定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價格;“授予日”,也稱“授權日”,是指公司授予員工上述權利的日期;“行權”,也稱“執行”,是指員工根據股票期權計劃選擇購買股票的過程;員工行使上述權利的當日為“行權日”,也稱“購買日”。
二、關于股票期權所得性質的確認及其具體征稅規定
(一)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征稅。
(二)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
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三)員工將行權后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后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自然人股東需要按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稅,員工納稅方法同上。
相關手續請咨詢一下工商部門,謝謝合作。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按股權的公允價值計算繳納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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