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21年年終獎的計算方式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每一個公司的年終獎核算方式都不一樣,以下是幾種常見的方式。
1、 月工資。也就是年終獎按1至3個月或者更多月份的工資來核算,這里需要注意的一點,所有的月工資,要具體到是每月的基本工資,還是是應該發放的工資,一般工資主要由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和各類補助組成;
2、 年收入補助。也就是說,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年薪中補充,這樣的方式是為了讓員工不在工作期間離職,這個年終獎的計算方式,最為簡單,就是合同約定的金額,其浮動的主要原因是與員工當年的績效相關的,一般浮動不會太大;
3、 根據公司發展確定年終獎。這類型的年終獎,核算起來最為麻煩,主要是根據公司當年的經濟效益進行核算,一般企業的算法是,根據公司的年度收益,拿出一定的比率作為年終獎,然后根據職級、崗位、薪酬規定等,進行劃分,同時,還跟員工當年的績效系數相結合。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全年一次性獎金(通俗稱年終獎)的政策。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參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注意: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