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清包工屬于分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工程分包和勞務分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對應的主體不同。工程分包發生在總包人和專業承包人之間而勞務分包則發生在總包人或專業承包人與勞務分包人之間。
(2)對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對象是工程,是承發包合同中建設工程的全部而勞務分包的對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勞務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發包人同意則屬于法律法規所明確禁止的無效行為而勞務分包屬合法行為,法律對勞務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雙方對因此造成的質量或其他問題要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而勞務分包雙方互相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并不共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由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將建筑企業資質分為三個序列,最低一級為勞動分包的資質,因此具有不同資質的單位也有可能承接勞務分包,但反過來,具有勞動分包資質的單位卻不能承接施工工程分包。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三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