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三勉三減半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三免三減半
(1)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提示】
①企業承包經營、承包建設和內部自建自用本條規定的項目,不得享受本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②企業投資經營符合《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條件和標準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采用一次核準、分批次(如碼頭、泊位、航站樓、跑道、路段、發電機組等)建設的,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按每一批次為單位計算所得,并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
第一,不同批次在空間上互相獨立;
第二,每一批次自身具備取得收入的功能;
第三,以每一批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單獨計算所得,并合理分攤期間費用。
(2)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居民企業從事符合規定扣除標準的電網(輸變電設備設施)的新建項目,可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