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手續費返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即:代扣代繳行為是征管法賦予扣繳義務人的一項法律義務,若未按規定履行扣繳的法定義務還需要承擔相應法律后果。納稅人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返還,不屬于經營性行為,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手續費收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
對于企業取得的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收入應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中,對用于該項工作的支出也可以按規定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