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給員工報銷醫藥費,如果用社保的數據直接報銷,是否可以不用發票。是否涉及個稅,稅前列支是否有問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以下規定,這不屬于免稅范圍,應繳納個稅,需要以發票作為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ㄒ唬┦〖壢嗣裾�、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ㄈ┌凑諊医y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ㄋ模└@M、撫恤金、救濟金;
�。ㄎ澹┍kU賠款;
�。┸娙说霓D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ň牛┲袊畢⒓拥膰H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ㄊ﹪鴦赵阂幎ǖ钠渌舛愃�。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