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自建房屋建筑物,想咨詢一下現在執行的房產稅繳納政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有兩種:一是房產的計稅余值,二是房產租金收入。
1、房產的計稅余值按稅法規定,對于企業自用房產,應以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所謂房產的計稅余值,是指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的自然損耗等因素后的余額。這里所說的房產原值,是指企業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在“固定資產”賬簿中記載的房屋的原價。,凡是在企業“固定資產”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均以房屋原價扣除一定比例后作為房產的計稅余值。按照規定,企業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產的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