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下午好!
我司目前準備收購另外一家企業,是老板找人代持的個人企業,在法律上沒有關聯關系,現準備將兩家公司進行合并。A公司是被收購的生產企業有出口業務、網店業務、阿里等平臺業務,B公司是收購的生產企業有出口業務,準備在3月31日作為購買日(以一般重組的方式)。我現在碰到的問題是1、因為我的網店與平臺的業務還不能停,準備在工商變更后將老的店鋪過到新公司的名下,在購買日后,平臺發生的業務能否以新公司的名義進行納稅?
2、在兩家公司合并日的資產評價、財務賬務處理前還是什么時候進行工商備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在購買日后,平臺發生的業務能可以以新公司的名義進行納稅。
2、應在賬務處理前進行工商備案。建議在咨詢一下當地工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