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公司自行建造的宿舍樓及食堂,包含集體福利(收取職工房屋租金)和招待使用,建造宿舍和食堂取得的增值稅專票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建造宿舍和食堂取得的增值稅專票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wù)、服務(wù)、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包括其他權(quán)益性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