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的固定資產設備一直采用的是直線折舊法,且折舊年限是十年,我公司今年利潤比較高想改變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可以嗎?可以或者不可以麻煩附上相關的文件號,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以下文件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7年第63號)第三十二條 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2006)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同時強調:會計估計變更的依據應當真實、可靠。企業對會計估計變更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