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本年固定資產折舊到期清理,出現固定資產清理損失,匯算清繳如何填列,需要填那幾張表?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因銷售、轉讓、變賣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存貨發生的資產損失;企業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企業對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及存貨進行正常的銷售、轉讓、變賣時所發生的以該項資產出售收入與其原值減已提折舊后的差值部分,對于這部分損失在原企業所得稅法下是需要稅務機關進行審批后方可進行稅前扣除的;對于固定資產正常報廢清理時的損失,也同樣適用于這種計算方法.
手機超過多少錢計入固定資產
2008年1月1日開始貫徹執行的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凡是用于生產經營和非生產經營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都視為固定資產.所以,公用的手機可以按照固定資產管理,并按照3年的使用年限,依據直線法提提固定資產折舊.
新的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的定義很靈活.主要還是由企業自己來判斷的.如果公司的手機買回來給經理使用,估計以后不會再收回來了,那就做費用吧.如果還準備再收回來的,就做固定資產.
機器設備等是否計入固定資產國家會計制度、稅務法規沒有絕對的規定,主要由企業根據自身的經營規模、特點等決定,即使用年限一般在2年以上,單位金額由企業決定.
企業的固定資產標準是企業會計政策內容之一,需要事前確定.對同一樣的設備等,大公司可能會做低值易耗品處理,小企業可能會做固定資產處理.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標準
(一)原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了固定資產的具體價值判斷標準,如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而新會計準則中對固定資產的定義為:\"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備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過1年;
3.單位價值較高.\"《準則》只是強調\"單位價值較高\",沒有給出具體的價值判斷標準,并突出固定資產持有的目的和實物形態的特征.
(二)低值易耗品具有價值低、使用年限短、品種數量多、更新快、增添頻繁等特點.凡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下,或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并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下的物資設備,列為低值易耗品.
多少錢的固定資產可以計入費用?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對固定資產價值沒有做出具體規定.
對固定資產價值的規定是在《企業會計準則》中,《企業會計準則》第十三條對固定資產的定義為: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備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 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
2、 使用年限超過1年;
3、 單位價值較高.
所以,《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中只強調了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較高,沒有明確給出其價值判斷標準,是有其充分的理由的.
上述規定取消了資產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限制,這主要是考慮到與現行會計準則上的變化相適應,以便于企業會計和稅務上的統一,也考慮到原來固定資產價值2000元以上的認定標準,需要根據實踐上的變化作相應的調整,條例如果直接限定2000元的最低標準,反而容易機械化.因此目前對于固定資產的界定未作價值上的限制.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