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規,高層管理人員全部配置交通工具(小汽車),如在員工個人有車的情況下,公司將不再從新購買車輛于員工,員工可開自己車輛,車輛所產生所有直接間接費用均由公司報銷(油費,過路費,保養,保險費),違章罰款除外。且在工資中適當補貼車輛損耗費500元-1000元每月不等(按照車身價值補貼),按照次辦法,員工不給公司開租賃發票,這個車輛損耗費用是否可以合并至員工工資薪金中,公司代扣代繳個稅(員工同意)。公司是否可以將其直接間接費用(已開具公司名頭發票)稅前扣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輛損耗費用應合并至員工工資薪金中申報個稅。其他直接或者間接費用也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這些費用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