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
企業研發項目,外聘研發人員共同參與研發。外聘研發人員包括直接與本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的人員,也包括與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的人員。請教參與研發加計扣除扣除比例,扣除基數。
1、外聘直接與本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的研發人員勞務費用,是按企業支付給個人勞務費用的100%還是80%加計扣除(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
2、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數,是按照企業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的費用,還是按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加計扣除?加計扣除比例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一、人員人工費用… 接受勞務派遣的企業按照協議約定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且由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屬于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另,請教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 第三條 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中 “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怎么理解? 按什么比例參與研發加計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 三、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按100%加計扣除。2、按照支付給派遣單位工資額的80%加計扣除。3、貴公司向個人支付的費用可以按照工資總額做為基數做為加計扣除依據,但公司應與個人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屬于外聘人員應按80%加計扣除。以上回得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