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們是施工企業,有個項目甲方是地方政府,要求我們直接把部分工程款捐給他們,想問這部分工程款還要給甲方開票發票嗎,還正常交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捐款分兩種,一種是國家指定的捐款內容的不納稅,還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另一種則是國家不指定的就需要繳納稅金。
一、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
二、個人通過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準予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向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具體范圍包括:
(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在實際中,當年捐款允許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當年利潤總額的12%,沒超過的按實際發生的扣除,超過的本分允許來年繼續扣除,這樣就會涉及到遞延所得稅。
具體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