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現銷售一臺舊鏟車,鏟車購入時間是2011年9月,請問增值稅怎樣計算?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果不適用簡易征收的按正常銷售收入進行處理。
第一種情況:該公司取得了專票并抵扣了,那么該公司應按適用稅率13%繳納增值稅;
第二種情況:該公司取得了專票但放棄抵扣,那該公司應按適用稅率13%繳納增值稅;
第三種情況:該公司取得了普票而不能抵扣,那該公司應按適用稅率13%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