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接237478問題,公司出租廠房后,對方因資金緊張,要求公司代墊該筆費用,雙方簽訂租賃合同,約定分3年36期返回租金,公司對該事項給對方開具6個點的租賃服務費發票,而不以租金形式開票,這個是否會涉及房產稅問題,廠房租賃已按租金全額申報房產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對方因資金緊張,要求公司代墊該筆費用”是不是理解為對方沒有錢支付您租金呢?不支付您公司租金,怎么會存在另外的租賃合同呢?您說的問題涉及到幾方?您公司是廠房的出租方,應當給對方開具廠房租賃發票,如果是提供資金服務,應當開具貸款服務的資金占用發票,而不是租賃服務發票。依理解回復,如有偏差,請再次詳細描述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