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茶葉是否為初級農產品?農戶采摘茶葉并出售,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有什么優惠了?法規是什么?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茶葉是指從茶樹上采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經吹干、揉拌、發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為初級農產品。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各種毛茶(如紅毛茶、綠毛茶、烏龍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精制茶、邊銷茶及摻對各種藥物的茶和茶飲料,不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自產自銷上述初級農產品農產品注釋范圍的茶葉免征增值稅。
農產品初加工相關事項的稅務處理
(一)企業根據委托合同,受托對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農產品初加工有關范圍的補充通知》(財稅〔2011〕26號)規定的農產品進行初加工服務,其所收取的加工費,可以按照農產品初加工的免稅項目處理。
(二)財稅〔2008〕149號文件規定的“油料植物初加工”工序包括“冷卻、過濾”等:“糖料植物初加工”工序包括“過濾、吸附、解析、碳脫、濃縮、干燥”等,其適用時間按照財稅〔2011〕26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企業從事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二)項適用企業所得稅減半優惠的種植、養殖項目,并直接進行初加工且符合農產品初加工目錄范圍的,企業應合理劃分不同項目的各項成本、費用支出,分別核算種植、養殖項目和初加工項目的所得,并各按適用的政策享受稅收優惠。
(四)企業對外購茶葉進行篩選、分裝、包裝后進行銷售的所得,不享受農產品初加工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