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個人股東A占2%認繳20萬元,現公司向個人股東A借款1億元用于購買土地,請問老師:公司支付給個人股東的借款利息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是如何規定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公司支付給個人股東的借款利息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