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收到的新冠疫情期間湖北省“惠游湖北”政策性財政補貼收入可否稅前扣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貴公司是想問一下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是否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嗎?依據財稅〔2011〕70號)規定,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符合上述條件的政策性補貼收入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