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和一家公司簽訂了《共享專機項目合作協議》,我公司以貨幣資金支付認購目標合伙企業財產份額,以享有共享專機的相應權益,該協議其中有一條協議是這樣的:共享專機采購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我方每年可享受9天的底價飛行,對于不使用底價飛行天數的,待共享專機投入使用一年后進行支付,
我司這一年內沒有使用9天的底價飛行, 現對方公司支付給我公司這筆權益的金額怎樣進行賬務處理?需要交哪些稅金?稅率是多少?
二、如果1年內使用了9天的底價飛行 ,協議規定要支付燃油費,維保費,人工費,起降費等這些個性化等費用,那支付這些費用時,對方單位是否開發票給我公司,然后,我公司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老師您好!你回答第一項的賬務和稅務處理是:入投資收益科目 按照25%交企業所得稅,那支付燃油費等費用時:是否進入 管理費用科目核算呢?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