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學生來我公司實習,我公司與學校、學生簽訂了三方實習協議。學生在公司實習期間操作設備受傷,經鑒定造成10級傷殘。經過協商公司給學生賠付一定金額的賠償金。這個金額能否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表A102010中,該填在營業外支出下的哪一行具體明細內容上?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依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規定,你單位發生的賠償如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可以憑能夠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真實、合法憑據,扣除保險和應收責任人賠償金額后,稅前據實扣除。
公司給學生賠付一定金額的賠償金。這個金額能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表A102010中,該填在營業外支出下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