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教問題企業取得財政補貼款那些需要繳納
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公司性質屬于公交客運企業,請問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嗎?
1、 區財政補貼一卡通刷卡收入:
這個收入是區財政按照個人刷卡部分1:1進行補貼的(從今年開始個區財政開具發票了),企業收到個人刷卡部分收入時繳納了增值稅, 問題:區財政按照1:1補貼的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2、 企業取得區財政購買服務的清算資金補貼款:
區財政2019年制定購買服務補貼政策,按照刷卡人次給予補貼,(舉例:2019年共計刷卡2000萬人次*3元/單筆刷卡人次補貼款= 區財政給予補貼6000萬 ),目前區財政沒有要求開具發票,2022年取得2021年購買服務補貼1000萬開具了收據, 問題:從區財政取得的購買服務補貼款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3、 企業取得的中央財政對新源的補貼款:
主要是鼓勵企業更換新能源車輛及燃料的補貼;文件號財建(2015)159號文 問題: 從市財政取得新能源補貼款需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嗎
4、企業取得氫能車的購車補貼款:問題:從區財政取得 購買的氫能車補貼款需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1.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2.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3.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也即是說,如果企業取得的政府補貼符合上述三項規定,則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
總之:
財政補貼不征稅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有”,否則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是要有文件。
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是要有管理。
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是要有核算。
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根據以上規定確認是否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