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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補充回復 | |
專家回復 | 您好:《增值稅暫行條例》中明確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是:“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款憑據的當天。”國稅發[2009]31 號文第六條規定,企業通過正式簽訂 《房地產銷售合同》或《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應確認為銷售收入的 實現。貴公司在符合上述條件并取得收入后應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