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請問我單位晚交社保產生滯納金,之前社保是由社保部門繳納,滯納金可以稅前扣除,但是現在是稅務部門收取,產生的滯納金能稅前列支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社保滯納金不能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的規定,稅收滯納金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稅前扣除。而其他滯納金能否稅前扣除,法律目前沒有特別明確的規定。
但《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同時,第十條第八項規定了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禁止稅前扣除。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