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員工出差火車票 進項稅如何計算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按照39號公告中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發票上注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請參考以上公式來計算。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