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門店專修費(300萬)是否可以作為開辦費一次性攤銷?還是作為長期待攤分3年攤銷?文件依據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I建期,是指企業從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期間。
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的次月起,在不短于3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裝修費不屬于開辦費。金額大小的判定,相關法規沒有作出規定,個人認為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分3年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