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我家在2014年買了塊土地,一直未付款掛賬,然后招標開發蓋樓,2016年底基本完工,但由于特殊原因沒能驗收,已出租出去,導致我們費用進不去,反而有盈利,現在想把土地先入賬攤銷,彌補盈利。我們要按50年攤銷對吧,那今年攤銷是可以把買地至今這幾年一次上入今年費用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稅法規定無形資產的最低攤銷年限是10年,建筑物的最低攤銷年限是20年,您公司按50年攤銷可以。
補提攤銷不能減少當期利潤,只能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未分配利潤。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累計攤銷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