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要求員工統一著裝定做的襯衫可以抵扣進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的規定,“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另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屬于企業合理的支出,既非集體福利費支出,也非個人消費,因此,企業為員工統一定制的工作服裝而取得增值稅專票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