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能不能解釋一下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的問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從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進口農產品,按照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5、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6、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等文件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扣稅憑證直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而是根據購進農產品所生產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情況,按照一定扣除標準,核定出當期農產品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7、加計扣除。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9%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