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客戶與我公司約定,應收賬款在規定時限前支付,需按應收款的5%收取我公司利息,請問:就利息部分,對方是否應向我公司開發票;若能開具,是開具什么發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對方應向您公司開發票,開銷售發票。 開價外費用發票 和銷售的這筆業務 稅率一樣 。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消項稅額。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全、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