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印花稅發規定承攬、建設工程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公司是非盈利性質的醫院,進行醫院項目修建,簽訂的建安、過控、監理、咨詢等協議是不是都要繳納印花稅呢?稅率是多少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財政部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的通知》(財稅字[1988]255號)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因此,即使是作為事業單位的學校、醫院、幼兒園,只要簽訂購銷合同、工程合同也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