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業務 情況大致是這樣的:我們購買到一塊地,用途是公寓式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土地合同上約定所建公寓不能分割銷售。目前這塊地上的房子已經建好,公司和客戶簽訂《會籍制合同》(永久會籍制)�?蛻舫蔀橛谰脮瞥蓡T后安排在指定房號的會籍房屋居住,作為會籍制養老用房,客戶擁有該會籍權益房屋永久居住權,會籍權益可以指定繼承或轉讓,但不可退出會籍。會籍權益人必須及入住人員要男滿60周歲女滿50歲。公司所收取 會籍費不包含養老服務費用,客戶入住后必須和集團指定的另外 一家專業養老服務機構簽訂《會籍制養老服務合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貴公司上述業務個人理解屬于不動產租賃業務,公司在取得收入后應按9%稅率計算交給納增值稅,附加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公司可以根據房屋的使用年限分期確認收入。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