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建筑業企業,跟甲方(混凝土公司)簽訂一份生產合作合同(生產方樁),甲方提供場地和主材,我公司安排人員組織生產,甲方按件支付報酬,要求我公司提供6%服務發票,問:我公司開具6%發票有稅務風險嗎,是不是在工商經營范圍里增加勞務服務或者人力資源服務就可以?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如果貴公司只提供勞務服務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簡易征收,一般納稅人建筑服務的清包工項目,增值稅征收率3%。勞務派遣公司可以開具6%增值稅發票。勞務派遣公司設立需要相應的條件建議到當地稅務機關進行一下咨詢。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