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給客戶承建了一條生產線,建成后客戶想把生產運維服務包給我們。我們公司 1、承擔生產線(長皮帶運輸沙石骨料)的維修、2、提供維修用的配件 3、派生產人員、管理人員保障生產線 長皮帶機運送沙石骨料(10公里長)正常運行,從開采地輸送到港口;4、承擔水電費 5、設備設施的養護作業 請問,按6%的稅率 開具發票嗎??按此開發票有沒有稅收風險。 法律依據是什么?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貴公司上述業務包括修理修配服務,增值稅稅率13%,運輸服務率9%,養護服務稅率6%,建議貴公司按照提供的不同服務內容分別開具增值稅發票,否則需要從高適用稅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