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是一家物流倉儲公司,和客戶簽訂一份總的倉儲合同和運輸合同,其中不涉及具體金額,只涉及權利義務等事項。每月會發生具體的倉儲和運輸服務的費用。每個月開票主要有9個點的運輸發票,6個點的倉儲費發票(平面庫倉儲費)、6個點的倉儲操作費(主要是裝卸搬運移庫等)、6個點的物流輔助服務*國際貨運代理費發票以及13個點的電費發票。以上項目印花稅計稅應如何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合同沒有具體金額的,先按5元貼花,后續按發生金額貼花,您公司按當月開票金額計算相應的印花稅。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