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我公司是建筑企業,有多個項目,每次確認收入后都將所有工程施工結轉(包括未確認收入成本)請問這樣合理嗎?有什么稅務風險沒?
2、我公司將9%稅率工程誤按簡易項目3%稅率交稅,(但是均為開票),現已經沒有3%工程,都是9%工程,請問可以換算只交3%與9%的差額這部分稅嗎?如果不可以應怎么辦?這只是公司內部核算問題,稅務局并沒有顯示多交稅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確認收入,要按完工進度來確認,并不是所有的工程施工都結轉,如果未達到進度,而提前結轉成本,那么存在收入與成本的不匹配問題,所得稅方面有可能會調整。
2.不能,您公司要把3%征收率開具的發票沖紅,按9%稅率重新開具發票,而不是只補差價,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