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今年因政府要建高鐵站被拆遷,給了: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及輔助設備補償金200萬,廣告牌、設備、存貨搬遷補償金20萬,經濟損失補償300萬。
請問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分別繳不繳及政策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關有形動產、不動產補償費的行為,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三十七)項規定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財稅〔2016〕36號
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
一、企業的搬遷收入,包括搬遷過程中從本企業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單位)取得的搬遷補償收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是指企業由于搬遷取得的貨幣性和非貨幣性補償收入。
具體包括:
1、對被征用資產價值的補償
2、因搬遷、安置而給予的補償
3、對停產停業形成的損失而給予的補償
4、資產搬遷過程中遭到毀損而取得的保險賠款
5、其他補償收入
企業搬遷資產處置收入,是指企業由于搬遷而處置企業各類資產所取得的收入。
企業由于搬遷處置存貨而取得的收入,應按正常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進行所得稅處理,不作為企業搬遷收入。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第十五條條規定 企業在搬遷期間發生的搬遷收入和搬遷支出,可以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而在完成搬遷的年度,對搬遷收入和支出進行匯總清算。
即:被拆遷企業取得的拆遷補償款(現金補償和房屋補償)按照轉讓不動產繳納增值稅。應納稅所得額為:企業的搬遷收入扣除搬遷支出后的余額。
注:搬遷支出是指企業搬遷期間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安置職工實際發生的費用、停工期間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及福利費、臨時存放搬遷資產而發生的費用、各類資產搬遷安裝費用以及其他與搬遷相關的費用
三、企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已經完成搬遷:
1、搬遷規劃已基本完成
2、當年生產經營收入占規劃搬遷前年度生產經營收入50%以上
四、 企業應當自搬遷開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包括遷出地和遷入地)報送政策性搬遷依據、搬遷規劃等相關材料。逾期未報的,除特殊原因并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外,按非政策性搬遷處理,不得執行本辦法的規定。
五、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的政策性搬遷依據、搬遷規劃等相關材料,包括:
1、政府搬遷文件或公告
2、搬遷重置總體規劃
3、拆遷補償協議
4、資產處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