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咨詢一個問題:我們是一家工業企業,用電量較大,電力部門和我們簽有協議,在夏季用電特別緊張的情況下,會要求我單位臨時停產以保證居民用電(一般不會有此類情況),并給我單位相應的補償。電力部門問我們公司能否就此類補償款對其開具發票。
我需要咨詢的是:假設收到補償,我單位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我個人的理解是該業務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不需要開票,不知道是否正確。
也和電力部門溝通,他們也向上級反映一下。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個人理解此項補償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可以向對方開具收據。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