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個體工商戶用不用繳納印花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個體工商戶有發生印花稅應稅行為,就需要繳納印花稅。
凡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使用屬于征稅范圍內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按照征稅項目劃分的具體納稅人是: 1.立合同人;2.立賬簿人;3.立據人;4.領受人;5.使用人;6.各類電子應稅憑證的簽訂人
印花稅一般就是購銷合同,如果有簽訂購銷合同,以合同金額為依據,稅率萬分之三。必然當月簽訂合同后,根據合同開發票60000,就可以交納印花稅:60000*0.0003=18元。也有的地方沒有核定印花稅,就不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