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請教一個問題,甲方公司注冊資本2500萬元,其中股東孫某持有99%股份,黃某持有1%股份,現愿意將股東孫某持有89%及黃某1%合計90%股份轉讓給乙方,本次股權轉讓款合計1200萬元,基于確認的資產、債權債務做出的定價,債務由甲公司轉讓方孫某承擔,轉讓款轉入甲方公司孫某個人賬上,但甲方賬上顯示孫某實際認繳不足300萬,請問老師:甲、乙兩方各應如何賬務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孫某未繳足出資可以進行轉讓。公司已經依法成立,股東AB依據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均已取得公司相應的股權,取得的股權自然可以依法轉讓。因A沒有完成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所以出資義務一并轉讓給C,為了保證公司和C的權益,可以約定按照A認繳出資的股權比例評估股權價值,但股權轉讓款優先支付給公司作為股東出資;也可以約定按照a實際出資的股權比例評估股權價值,剩余出資由A按照章程規定的時間分期繳足。
受讓方匯入公司股款,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A
公司股款匯給A的賬務處理,借:其他應付款-A,貸: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