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1:目前公司正在建安置房,所有開支列入在建工程,完工后分給村民,村民低于成本價購買,怎么結轉成本 ?
住房有一部分可能會對外銷售,門面是留在公司用來出租的,會計分錄怎么做?2: 另外我們公司給一個村莊免費舊樓改造一個養老院,造好后由評估公司評估后按照評估金額慈善總會開具發票給我們,那我們造的過程中的費用怎么處理?可以直接打給個人,委托他全權建造嗎?因為開具材料發票我們也不能抵扣及做成本的吧?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改造養老院需要公司與個人簽訂施工合同,個人可以到當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公司取得的代開發票可以正常入帳,如果沒有發票是不能入帳的。2、公司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支出結轉相應成本是沒有問題的。3、對外銷售部分可以由在建工程轉入存貨,公司自留部分由在建工程轉到固定資產即可。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