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請教下!我公司來料加工,通過來料手冊進來的,然后我們加工完成以后,出口給對方公司,6月份出口,這個月看到出口日期,我們開了加工費發票,需要做免稅證明嗎?來料加工手冊也已經核銷,那需要在稅務局操作來料加工手冊核銷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一般情竘下進口來料加工貿易,則需要辦理《來料加工貿易手冊》,即在保稅的情況下辦理進口手續,此時用保證金來擔保進口的料件在加工后再出口,那么,海關這是免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加工完畢后,憑《來料加工貿易手冊》報關出口,并核銷該手冊,由此退還保證金,個人理解企業辦理了核銷手續應當就可以了,不需要到稅務機關再進行操作。或者貴公司可以再向海關進行一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