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總公司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且所有與客戶相關結算均是由總公司負責,但目前設立分公司,由分公司進行生產,生產后賣給總公司,之后由總公司與客戶結算,目前的問題是總公司與客戶之間的供應鏈不存在任何關系,供應鏈都是由生產方即分公司負責,分公司ERP供應鏈模塊存在著與客戶的銷售關系,實際開票結算給總公司,在總公司的ERP里的供應鏈模塊系統不存在這部分一進一出的單據,分公司按既定規則直接與總公司結算,總公司按照分公司的交貨數據與客戶結算。這種存在相關的稅務風險嘛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總公司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且所有與客戶相關結算均是由總公司負責,分公司按既定規則直接與總公司結算,總公司按照分公司的交貨數據與客戶結算。這種不存在風險。
因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