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土建總包單位,公司接一工程,包括土建和鋼結構廠房,我公司把鋼結構這塊分包給具有鋼結構資質的專業分包,鋼結構企業開具兩種稅率的發票13%和9%,鋼結構廠家開給我公司13%的材料(鋼構)發票和9%安裝費發票,13%稅率的材料發票我公司在異地預繳時能否作為分包款進行差額扣除,預繳稅款。有什么稅收政策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3%稅率的材料發票你公司在異地預繳時可以作為分包款進行差額扣除,預繳稅款。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附件2: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七)建筑服務。
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