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技術開發免征增值稅,同時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增值稅優惠 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經認定登記的,可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減免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優惠 經認定登記的,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合同各方當事人為境內的,簽訂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應由受托方進行認定登記,符合認定登記條件的,可作為委托方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資料留存備查。 境內企業委托境外機構進行研發活動應簽訂技術開發合同,應由委托方進行認定登記,相關事項按技術合同認定管理辦法及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執行。 ★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項目資助 上年度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且未享受過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可申請技術合同項目資助。 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或者創新驗證中心上年度與技術交易雙方(至少一方是深圳單位)共同簽訂三方技術合同,經認定登記后,且合同中載有服務的相應條款,可申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培育資助。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