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A公司與B公司投資成立C公司,運營期間A公司投入C公司100萬元,掛賬其他應付款100萬元,現AB公司終止合作,A公司將其所在C公司的股權全部轉讓給B,請問C公司賬上掛的100萬元該如何處理? C公司可以將A公司投入的100萬,轉為“實收資本-B公司么”?然后A公司將這筆“其他應收款”轉為長投后,轉為投資收益科目借方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之前A公司投入的資金如果屬于投資性質資金在初始投資時應做為長期股權投資進行帳務處理,但企業做為其他應付款,一般會理解為借款或還款,與投資沒有關系。之后如果按照貴公司所講的方式進行帳務處理是存在問題的,除非企業有合理的理由,否則建議貴公司謹慎處理。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