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我們涉及一部分2013年營改增之前的已收銷售款,由于客戶放棄權利,22年計劃轉主營收入,過去營業稅是按主營收入計提,這部分遺留的合同尾款,因為沒有確認過收入,沒有交過營業稅,現在轉收入需不需要確認增值稅?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營改增以前的項目按規定應繳納營業稅,建議咨詢一下當地稅務機關具體處理程序。謝謝合作。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附件2: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十三)試點前發生的業務。
3.試點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發生的應稅行為,因稅收檢查等原因需要補繳稅款的,應按照營業稅政策規定補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