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我們是一家引黃河水再賣給相關單位的企業,符合三免三減半中水利類別的優惠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及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等,可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而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又給予從事相關項目的環保企業“三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企業從事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項目投資經營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企業從事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三免三減半”是指符合條件的企業從取得經營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除國家重點公共設施項目,從事節能環保、沼氣綜合利用、海水淡化等行業的企業也能享受到上述“三免三減半”的優惠。
引黃河水再賣給相關單位的企業,應該符合三免三減半中水利類別的優惠,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