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1.有限公司可否整體(包括資產和債權債務)轉讓給新成立的合伙企業?
2.依據現有的政策,企業整體(包括資產和債權債務)轉讓要繳哪些稅?是否有稅收優惠?(麻煩提供政策文號參考)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有限公司可以整體(包括資產和債權債務)轉讓給新成立的合伙企業的。
企業整體轉讓,實質上屬于企業股權的整體轉讓,一般情況下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
根據《關于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規定: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